净化空调系统应使洁净手术部整体处于受控状态,并应 使各洁净手术室灵活运行。
在手术进行过程中,I 级~Ⅲ级洁净手术室净化空调系 统宜能够在送风温度低于室温状况下运行。
洁净手术室及与其配套的相邻洁净辅助用房应与其他洁 净辅助用房分开设置净化空调系统;I 、Ⅱ 级洁净手术室与负压 手术室应每间采用独立净化空调系统,Ⅲ、IV 级洁净手术室可2 间~3间合用一个系统。净化空调系统应有便于调节控制风量并 能保持稳定的措施。
净化空调系统设置空气过滤器或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:
1 在新风口或紧靠新风口处应设置新风过滤器或装置,并 应符合本规范第8.3.9条的规定。
2 在空调机组送风正压段出口应设置预过滤器。
3 在系统末端或靠近末端静压箱附近应设置末级过滤器或 装置,并应符合本规范第8.3.6条的规定。
4 在洁净用房回风口应设置回风过滤器。
5 在洁净用房排风入口或出口应设置排风过滤器。
净化空调系统可为集中式或回风自循环处理方式。IV级 洁净手术室和Ⅲ、IV 级洁净辅助用房,可采用带高中效及其以上 过滤效率过滤器的净化风机盘管机组或立柜式空调器。
当整个洁净手术部设集中新风冷热处理设施时,新风处 理机组应在供冷季节将新风处理到不大于要求的室内空气状态点 的焓值。当有条件时,宜采用新风湿度优先控制模式。
通过经济和技术比较,可采用全新风直流系统,或可全年变新风量运行,或可在系统运行的不同时间段根据实际需要变 化新风量。
应采取提高引入新风质量,减少新风输送途径污染的措 施。空气处理机组内各级过滤器应与框架接触紧密,或应有密封 措施。
洁净手术部净化空调系统可采用独立冷热源或从医院集 中冷热源供给站接入。除应满足夏、冬设计工况冷热负荷使用要 求外,还应满足非满负荷使用要求。冷热源设备不宜少于2台。
一年中需要供冷供暖运行时间较少的洁净手术部宜采用 分散式冷热源。
新风机组和空调机组的风机的设计单位风量耗功率W
应按下式计算,数值不应大于表8.1.11中的规定。
W.=P/(3600·η) (8.1.11)
式中:P———风机全压(Pa);
η——风机的全效率,包含风机效率、电机效率和传动 效率。